有個事讓我挺糾結。我一個同事,男的,也是我老公的大學同學。人挺老實,有點靦腆,在公司也挺樂于助人。我們差不多時候結的婚,兩個小孩也都同歲,因為小孩和大人都挺合得來,所以平常會一起家庭聚餐。
上周他老婆找到我說,他們家汽車出故障了,剛拿去修,但是她急需用車子,所以問我能不能把車借她一下。我平時上班都不用開車,周末才開,所以就答應了。過了兩天她把車還了回來,都沒什么事,她還把車拿去洗了一下。到周末用車時,我無意間卻在行車記錄儀里發現了她了另外一個男人出軌的畫面,很多過程都被行車記錄儀拍到了。我一下有點慌,因為考慮到是同事的老婆,大家關系都非常好。
我把事情告訴了老公,他也覺得這事挺難辦,有點傾向于把事情告訴同學。他其實跟他老婆經常吵架,孩子間也時常有反應過。有一次同事還私底下跟我們說他想跟她老婆離婚。所以我和我老公想,如果把行車記錄儀拍到的畫面給他,那可能真的會讓他們離婚。人家說寧拆十座廟,不毀一樁婚。真是有點糾結!
后來我們又想,其實如果婚姻真的不再幸福了,離婚也是選擇之一,至少同事對這件事是有知情權的。那么如果我們把行車記錄儀真的交給同事的話,他們也真的鬧到離婚的地步,行車記錄儀記錄的視頻能幫到同事什么嗎?我和我老公私底下也詢問了一下律師,律師給出的答案是,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,人民法院對視聽資料應當辨別真偽,并要結合其他證據來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。
該證據能起多大的作用還要取決于畫面和錄音的內容,如果通過錄音能證明雙方有穩定、連續的同居關系,那就可以認定女方有婚姻法規定的“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”,她老公可以提出損害賠償。
其次,因為法院審查時對視聽資料必須審核真偽,提供證據的一方需要向法庭說明證據來源,而且要把證據載體即行車記錄儀向法院提交。
如果是這樣的話,那同事的老婆就會知道是我們把行車記錄儀交給了她老公,我們豈不是得罪了她?哎!真是非常糾結,如果是你,你會選擇怎樣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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